
液壓試驗臺操作規程
1.操作人員熟知壓力機的結構和工作原理。
2.工作前應先試機檢查壓力機是否正常工作且安全可靠。
3.調節系統壓力應控制最高壓力不得超過40MP,嚴禁過載使用,嚴禁液壓缸空頂試壓。
4.金屬頂梁載荷試驗:按照MT30—2000規定進行試驗。
根據MT30-2000的規定是壓力(KN),我廠的液壓試驗臺讀數是壓強(MPa),根據以下公式換算:
S
F
P?
式中:P—壓試驗臺的讀數(壓強);????F—國標規定的壓力值;? S—液壓柱的橫截面積,液壓柱的直徑為160mm,?02.0)(14.322216.0?RS?㎡
(1)單梁載荷試驗:DJB1200/300最小載荷試驗壓力表讀數不得低于15MPa;最大載荷試驗壓力表讀數不得低于20MPa,破壞試驗壓力表讀數應大于20MPa。頂梁只進行中截面載荷試驗。
(2)鉸接部載荷試驗:DJB1200/300下支點跨距1200mm,上壓點跨距500mm,鉸接部最小載荷壓力表讀數不低于8.5MPa,鉸接部最大載荷壓力表讀數不低于12.5MPa,破壞試驗壓力表讀數應大于12.5MPa。鉸接部重復加載試驗:試驗次數為35次,壓力表讀數范圍:0-9.35MPa。
5.壓力機工作時,嚴禁用手扶工件,嚴禁將手伸入其工作行程范圍內。
6.壓力機工作中如發現異常現象,應立即停機檢查處理。
7.工作完畢后,工作人員應將油缸回位,切斷電源,清理工作場地。
8.要經常檢查泵站、油箱的清潔,嚴禁水、灰塵、異物進入油箱;系統如出現意外泄露,消除故障后應補充足夠液壓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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